序
虽然人工流产的方式很多,但或多或少会有後遗症。其手术的危险性会随怀孕月数的增加而提高,对妇女可能造成的身心的伤害,如细菌感染、出血或子宫穿孔等,以及心理的罪恶感等後遗症。因此,施行人工流产是不得已的手段,绝不能当节育的工具,只要有性行为就应做好避孕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工流产。本所为让大家正确认识人工流产,特编印本手册,提供未婚、已婚青年男女参考。本文感谢陈智贤医师热心协助,在百忙中抽空撰稿,使本手册顺利完成,特此表示谢忱。 所长张明正谨识 民国87年元月
二、前言
在妇产科诊所不难见以下的场景:一对年轻男女,扭扭捏捏,面带愧疚地要求医师为其做人工流产手术,并请求一定要代为保密。近年来,由於性行为较为开放,且崇尚个人主义,这种以寻求堕胎手术来剥夺早期胎儿生命的行为更是有增无减。不同的是,有些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选择,脸上已无愧疚之色。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年轻少女在缺乏性知识下,轻易未婚怀孕,轻易接受人工流产手术,丝毫不知人工流产手术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对生命的价值观也抱着相当轻忽的态度。这是我们社会上值得重视的问题。
在传统不合理观念的作祟下,许多妇女也常因为要选择胎儿性别,轻易做堕胎手术,也有些人未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而直接以人工流产手术当做解决问题的手段。事实上,人工流产手术有其手术的危险性,也有可能造成妇女身心双方面莫大的伤害。因此,每个在生育年龄的妇女应对其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倾听一下胎儿 “无声的呐喊”-- “请不要轻易剥夺我的生命”。
三、生命的产生:
生命的起源是一件非常奥妙的事情。当一对生育年龄的男女有了性行为的接触後,上亿只的男性精虫进入女性阴道,经过千挑细选,只有一只精虫能穿透卵子使其成为受精卵。这也就是未来新生命的起源。受精卵由输卵管移入子宫着床後,即进行连串的分裂与分化,逐渐发育成胎儿。
一般而言,在受孕後18日,心脏血管系统即开始发育。到了怀孕7周半时,胎儿即俱备完整的心脏血管系统,同样在受孕後18日,胎儿神经系统即同时配合其他器官开始发育。此时,怀孕的母亲可能还不知她的子宫内已有了新的生命正在孕育,到了怀孕第2个月时,胎儿的眼睛、耳朵、四肢等器官已初步形成,此时已是一个活生生,具有许多感官及功能的人之雏形。
因此人工流产手术的施行,不是只有在女性子宫所做的一项措施而已,它还牵涉一个已有功能的新生命,不可不慎重。
四、人工流产手术的定义与条件:
医学上认定胎儿在母体外不能自然保持其生命的期间内(通常指怀孕24周以内),以医学技术,使胎儿及其附属物排除於母体外的方法,俗称“堕胎”。
民国74年,我国开始实施的优生保健法规定,怀孕24周内之妇女经诊断或证明有下列情事者,得依其自愿,施行人工流产手术。
1)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2)本人或其配偶之4亲等内之血亲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疾病者。
3)有医学上之理由,足以认定怀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险或危害身体或精神健康者。
4)有医学上之理由,足以认定胎儿有畸型发育之虞者。
5)因被强奸、诱奸、或与依法不得结婚者相奸而受孕者。
6)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依前项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第6项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得配偶之同意。但优生保健法的立法宗旨,乃在於提高人口素质,对少数因医学上或社会因素须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妇女,有条件的合法化,以保障其健康及权益,绝对不是鼓励妇女无知地滥用人工流产手术,使自己的身心蒙受伤害。
五、人工流产手术的方式:
人工流产的方式很多,依妊娠周数及胎儿大小而有所不同:
1)月经规则术:
所谓“月经规则术”是在月经过期两星期内, 还不能确定有孕之前,就用特制的塑胶吸管与吸筒,把子宫内膜吸出。
2)真空吸引术:
真空吸引术是用管子接在吸引机或吸引瓶,将子宫内容物吸出来,可在妊娠12周内实施。
3)子宫扩刮术:
子宫扩刮术是以特制金属器械将子宫颈扩大,用胎盘钳取出子宫内的胎儿。胎盘後,用刮匙刮子宫内膜的外科手术,也是传统的子宫内容除去手术。
4)子宫内药物灌入法:
在妊娠15周以後,应用某些药物(高张生理食盐水、高张葡萄糖液、尿素、前列腺素)注入子宫内,刺激子宫收缩,让它引起阵痛,逐渐让胎儿脱离子宫分娩出来。
5)子宫切开术:
在妊娠16周以後,子宫内药物灌入法引产失败,或合并有妇科疾病如卵巢肿瘤时,可能须藉此外科手术, 以开腹切开子宫的方式,取出胎儿。
六、她们的痛:
邱女士已为慢性下腹痛折腾了许久。她也一直把这个痛苦归因於6年前那未出世的胎儿。6年前她因与先生的避孕措施不得当,意外怀孕後便急急忙忙在一家医院接受堕胎手术。手术後不幸并发骨盆腔发炎,之後只要较疲劳、失眠或情绪不稳定时,就会感觉下腹涨痛不适。她总认为这是婴灵讨债,心中阴影挥之不去,也因此与先生常常发生口角,影响夫妻感情。
颜小姐结婚6年,一直无法成功怀孕,且月经量变得很少,常常一两天就结束。她曾试过各种中西药,均不见改善,直到医师安排子宫输卵管摄影术及子宫镜检查,才发现其有严重子宫腔粘连的现象。颜小姐才向医师透露,婚前曾因偷尝禁果而做了两次人工流产手术。如今造成不孕的後果,使其悔不当初。
柯女士由先生陪同进入急诊室。她是因为生了三个女儿後,本想不再生育,但在公婆要求一定要生个男孩下,此次为第四次怀孕, 在极大的心理压力下, 柯女士找了一家妇产科诊所为其做胎儿性别监定,但医师告诉她的是令其失望的结果。为了不要再承受另一次打击, 她在一家密医诊所接受人工流产手术,术後因为持续腹痛而被送进急诊室。经过医师仔细的诊断下,发现有子宫穿孔及肠道损伤的状况,虽经紧急手术,做了子宫及肠道修补术,性命虽保住了,但身心已遭莫大的打击。
以上均是实际案例。虽然人工流产本身不是一项大手术,在有经验及合格的医师谨慎执行下,多半是安全的,但因为这项小手术而造成的合并症及後遗症却仍时有所闻。尤其在非专业及不合格的医疗场所,消毒不完全及怀孕周数过大等状况时,其相对的危险性均会增加。
七、人工流产手术常发生的合并症:
1)细菌感染:在手术过程,可能将细菌等微生物藉由器械带入子宫腔,造成子宫内膜发炎,甚至细菌往上侵袭,引发输卵管炎及骨盆腔发炎。
2)出血:子宫原本即是一个血液供应丰富的器官。在人工流产手术过程如伤害到子宫,周边的血管即可能引起大量出血。在人工流产手术後,如胎儿及胎盘的组织未清理乾净,会影响子宫的收缩,造成术後的接续性出血。
3)子宫穿孔:在施行子宫扩刮术时,子宫穿孔可能在做子宫探测、扩张或刮除时发生,甚至在医师不自觉下,发生严重肠道损伤的合并症。
4)子宫颈闭锁不全:在施行子宫扩刮术,或用内科药物使子宫颈强力扩张, 可能造成子宫颈受伤,使将来怀孕时可能因子宫颈闭锁不全而易流产。
5)子宫腔粘连:在刮除子宫内容物或因有细菌感染,可能使子宫内膜受损,事後形成子宫腔粘连。如此结果将造成堕胎後妇女经血变得稀少,影响未来胚胎的着床。
6)不孕症:人工流产手术之後,如有细菌感染引发输卵管炎及骨盆腔发炎, 或有子宫腔粘连等合并症时,即有可能使生育功能受损而导致不孕症。
7)麻醉引起的副作用:手术必须使用麻醉,但麻醉本身即可能造成危险,如呼吸抑制造成脑缺氧及吸入性肺炎等副作用。
8)心理上的罪恶感:由於人工流产手术牵涉到新生命的人为终止,对许多妇女而言,多多少少会造成心理上的罪恶感,更有些有心人士在杂志上刊登供养婴灵的广告,藉以牟利,内容大致是:(堕胎、流产或夭折的婴儿,会变成婴灵,降祸造成夫妻不睦,子女不肖,事业失败诸灾祸)。如此夸大不实的广告不值采信,但也在堕胎後的妇女心中留下阴影,加重心理负担。
八、避免不必要的堕胎手术:
根据行政院卫生署家庭计划研究所民国81年的调查统计资料,20至44岁有偶妇女中,曾接受过一次人工流产手术者高达35%,而且有18.1%接受过两次。事实上,大多数堕胎手术的原因是不愿怀孕,约占95%,只有约1%是由於胎儿不正常,及1%是由於强奸或诱奸的结果,另有3%是由於母亲健康上的考虑。因此,大多数的堕胎手术应是可以避免的。
青少年与未婚怀孕问题的严重性与日俱增。许多懵懂无知的青少年男女,一眛追求感官的享受,对於性知识一知半解,对於生命缺乏尊重的态度,并视人工流产手术为轻易的补救之道。虽然性行为的开放,很难将其视为毒蛇猛兽加以完全禁止,但家庭、学校及社会三方面仍应多灌输青少年正确的性知识,并强调人工流产手术所带来负面的影响,让青少年在偷嚐禁果之前,能“三思而後不行”。
传统“重男轻女”的观念在台湾这个现代社会仍十分根深蒂固。许多妇女在传宗接代的压力下一心只要生儿子。只要怀孕,就不惜到处找可在怀孕早期验出胎儿性别的方法。一旦验出结果为女胎,便以人工流产手术终止怀孕。有人因此而一连做了5、6次人工流产手术,所受的身心痛苦可想而知。
其实,目前在医学上 并无十分可靠、又早、又安全,且又准确的胎儿性别监定方法。早期胎儿性别监定方法如绒毛取样术,或子宫冲洗术均有其危险性及後遗症。近年来,台湾已有数起因为滥用绒毛取样术或子宫冲洗术,造成男婴肢残的悲剧发生。因此我们应从事真正的心灵改革,将男女平等的观念推广到每个社会阶层,千万不要以性别取向来滥用人工流产手术。如此不但伤害自己,更可能危及下一代的健康。
医学的进步,已有许多相当安全且有效的避孕方法。在男女享受性爱之欢愉时,应依自己的体质、年龄、与生育状况选择适当的避孕措施(如计算安全期、口服避孕药、子宫内避孕器、保险套、诺普兰植入、子宫帽、输卵管结紮、或输精管结紮等),甚至并用一种以上的避孕方式,以达有效防范不想要的怀孕,千万不要把人工流产手术当做意外怀孕的後备措施。
由以上所述的後遗症可知,非不得已的人工流产手术应尽量避免。即使避孕失败,过去有些人认为就一定得做堕胎手术。其实,最近的研究报告显示,以目前所使用的低剂量口服避孕药,并不会增加发生胎儿异常的机会,所以不见得意外怀孕就一定要做堕胎手术。装置子宫内避孕器意外怀孕者,在排除子宫外孕的可能性後,只要经妇产科医师详细的追踪胎儿着床位置与发育状况後,人工流产手术也不是唯一的选择。
怀孕初期不慎服用药物或接触到X光是优生保健产前谘询常碰见的问题, 堕胎手术绝对不是唯一的选择,应藉由分析服用药物的成份及剂量,或X光照射的剂量及受孕日来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怀孕的母亲未接触任何有害物质,胎儿仍有2%到3%的先天异常机率,而这绝大多数与药物或X光无直接关系。
九、结语:
优生保健法於民国73年公布,於74年实施。其立法的本意在於提高人口素质,保护母子身心健康,避免因为不正常的婴儿诞生,造成家庭及社会的悲剧。
但人工流产手术不应被滥用,更不应被用来当作解决问题的手段。事实上,在这社会有许多不合理与不合法的人工流产手术在进行,戕害妇女的身心健康至钜,值得我们加以关心与正视。
在许多争议下,俗称堕胎药的RU486尚未在我国合法进口,卫生单位也正在审慎的评估当中。值得注意的是,RU486并非万灵丹,必须确定胎儿未超过7周以上才能使用,同时须排除子宫外孕、肝脏疾病、及凝血机能不全等不得使用RU486的情况,也有2%到3%的个案,可能因胚胎流出不完全而须再接受子宫扩刮术的後遗症,所以RU486须由专业的妇产科医师指示使用,千万不能私自到药房购买服用,以免产生严重的後果。
最後,我们必须强调,不管是堕胎手术或口服堕胎药,都牵涉到一个无辜新生命的人为终止。对生命的尊重、正确的性知识、适当的避孕措施,都是每个人所应俱备的基本观念。如此,“不必要的人工流产”将可消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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