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乃崇
(续前)
我现在就用这三条规则来解释一些经济现象。有些经济现象乍看好像很复杂,但是用这三个原则一看,就很简单。是一些什么现象呢?像资本主义社会都有所谓的“景气循环”。为什么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一定会有景气循环?我不是学经济的,只是在报上看见这些问题。当我想到这些原则之后,就用这些原则来看这个问题,发现蛮简单的。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办法免除一些经济活动,哪一类的经济活动呢?比如说炒股票啦,炒房地产啦,炒地皮啦,把外汇买来买去啦,这种金融性的操作活动没办法免除,也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吸引了很多人来做这类事。我们想想看,这些活动对整体的财富并没有一点贡献,许多人却赚了钱,也就是他们从这个社会吸取了资源,可是他们不提供任何贡献,像这一类的活动就会让经济衰退。这类活动一旦很多,整体的社会财富就一定会下降,反应在经济上面,就是经济衰退。当经济衰退以后,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从事这些活动的人。这些人一旦损失了弄来的金钱,就会稍加收敛,并且反省原因,然后又开始做一些对实质有贡献的经济活动,这个社会整体的实质财富又开始慢慢增加,所以经济又开始复苏,道理就这么简单。资本主义因为没有办法免除这些活动,所以一直在那里摆来摆去,几年后就有一个循环,周而复始——这是我用这三个原则一眼就看出来的,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我们再从这件事来看看投资公司的问题。国内最大一家投资公司的主持人被法院判刑的时候,他说了一番话,意思是说他到底什么地方错了,请告诉他。他自己也讲了一番理由,看看他的理由,似乎也找不出错。可是法律上就是要判他的罪,政府就是要取缔他。那是不是政府和法院要跟他过不去,要找他麻烦?也不是。我不认为政府有这种意图,他们也是身不由己。那么他的问题到底是出在哪里呢?现在可以知道,原来他是被这三条自然律所判罪的。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被政府或者是法院判了罪,其实是司法单位或者政府不知不觉受了这三条自然律的影响。投资公司真正的错误在哪里呢?他们给投资人很高的利息,也就是投资公司本身没有放高利贷,放高利贷的是投资人,所以它的错误并不在放高利贷。那么它的错误在哪里呢?它的错误就是因为投资人未做贡献,但公司给了他们报酬,错在这里。那些投资人统统没有做什么贡献,它却给他报酬。当公司很小的时候,还不是问题。当它扩大以后,就要拼命去赚钱,再把利息付给投资人,做得十分辛苦。因为要付那么高的利息,所以没有办法用“有贡献,才得报酬”的作法来赚钱。它最大的办法就是炒股票。这个社会大家都在炒股票,也不是犯法的事情。它去炒股票,赚到的钱就给投资人。公司自己做得很辛苦,但对社会整体来讲,并没有贡献什么。它把报酬送给那些投资人,就养了一大帮没有贡献的人。如果这些人为数不多,这个社会还承受得了,没有人会去管;但后来人数太多了,社会就承受不了。尤其多到其他很多很多投资公司也群起效尤,整个社会就更承受不住了,就要制止它。政府就是受到压力,而不得不去制止。所以严格说来,投资公司不是被法律所制裁的,真正制裁它的是这三个原则。所以我想要说明的是这三个原则其实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自然律。无论是政府也好,法律也好,都没有办法逃出它的影响。我们如果能够了解、体会财富的这三个原则,并且确实遵守,再去从事生财的事业、生财的活动,就不会发生问题;也不会羡慕别人赌博赢了大钱,或是签六合彩签中发了大财,因为你不要这种钱,只接受因有贡献才得到的报酬。所以从投资公司的这个例子,大家就要注意,好人是不能乱做的。把钱无缘无故送给别人,是不可以的;要给别人,也得要他有贡献。如果当时投资公司能够让那些投资人做一些事情,一旦有贡献以后,看他们贡献了多少,然后再给他们报酬,今天就不会出问题;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出了问题。
至于前面提到的三个原则和佛法的关系是什么?我开头提到这三个原则是从禅定及般若智慧里面反省得来的。反省的方式是从“财富的本质是什么”、“它的特性是什么”这个方式找出来的。我可以这么说,这三个原则可以对应到佛法里面的三种情况:第一、“财富不是物质”对应到佛法中一直讲的“三界唯心造”。财富也是三界内的东西,当然也是心所造的。第一个原则中又提到能够改善生活质量的就是财富,就是贡献。“改善生活质量”即是佛法里面所主张的要“普济众生”。第二个原则讲到了个人和整体的关系,佛法里面讲到佛性的本质是无分别的,法性的本质也是无分别的;然而一旦入了世间就有分别,也就有了个人,这二者是相关的。个人并不能够脱离整体,也就是“分别”是从“无分别”而生的,相互间关系非常密切。这一点我在另一个地方曾经有更详细的说明。而“无分别”就是没有差别,就是一样,也就是“同体”,这是大乘佛法菩萨道所强调的“同体大悲心”。第三个原则是从唐朝百丈禅师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演变成“没有贡献,不收报酬;有了贡献,才收报酬”。这种做法可以让我们在没有贪心的状况下得到财富,是一种无贪的生财法则。我们大家都晓得,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要有欲望,没有欲望,经济就没有动力了。其实欲望是什么?欲望就是贪欲。可是我们佛教徒不愿意这样去赚钱。现在如果用了第三个原则,是可以在没有贪欲的情况下,去获得财富,这对我们佛教徒是非常重要的。佛教徒一直说要去贪、嗔、痴三毒,去了半天,赚钱的时候还是要贪,这不是背道而驰吗?所以如果我们能够生财而不用贪心,这是修行人积极寻找的方法。
现在我就佛教的立场来想。原始佛教的时候,出家人是靠托钵化缘来维持生活的;到了唐朝农业时代,靠的是丛林——我称之为“农业丛林”——自耕自食,自力更生的方式来生活;现在进入了工商文明的时代,我想我们有必要建立“企业丛林”。在这个企业里面,我们佛教徒可以修行成道,又可以生财来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多余的财力还可以救济社会。我希望在这个企业里面发展出合乎我们人类本具佛性的工商文化,而不是援用资本主义发挥贪嗔痴三毒而产生的工商文化,这需要我们自己去发展。
我刚才提出来的三个财富的原则,还只是原则,真正要想发展出一套文化,还需要建立一个非常细密的制度。这也不能凭空想象,一定要运用我们的智慧,在企业体中实现。这样的企业体,如果能够发展出来,我相信一定会很成功。因为在里面的员工都是修行人,他们不用贪心,而用佛的智慧在那里生财。试想,菩萨要跟凡夫来比,怎么会输呢?这个由菩萨所组成的公司当然是很厉害的,是不是?同时人生中所有重要的事,不仅是食、衣、住、行、育、乐,还包含了修行成道,都可以在这里面完成。如果成功了,相信其他的企业也都会来学习。我们是大乘佛法,就怕人家不肯学;假如人家肯学,我们不会说:“这是我的专利,不告诉你。”不会如此小气,我们一定会教人。但是教也不是白教,我教你,就是表示我对你有贡献,所以你就要对我回报。我们一定要保持这个原则,不要让人家觉得占到便宜了,这种占便宜的心理就是在满足贪心。我们不能把别人的贪心养得肥肥壮壮的,这对佛教修行人没有好处。如果这个企业文化成功了,大家都来学,不就把这个世界化成佛土了吗?所以我们在这里可以“上成佛道,下化众生”,也可以“凝聚诸佛子,共建人间佛土”。这就是我对财富的看法。大家听了,也许会觉得我这些看法是新的,虽然是新的,但还是从佛法的原则中衍生出来的。谢谢各位。
(全文完)
发布时间:2008-12-15 来源:《佛教新闻周刊杂志》
(责任编辑:颜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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